大家都知道,现在国家对环境越来越重视了,相关的环保法律也越来越完善了,那对于生产型的企业可以不办理环保批文吗?
本文要告诉大家的是:不可以。生产型企业必须办理环保批文,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办理环保批文的企业类型:
(一)工业建设;
(二)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围海(江)造地工程;
(三)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含货场、编组站)、公路干线(含调整公路、城镇高架 路等)、电讯工程;
(四)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品仓库;
(五)饮食业、屠宰业、旅馆、旅游区;
(六)医院、疗养院、教学和科研单位实验室(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影片制片厂;
(七)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废物)处理场(厂)、城市环境整治工程;
(八)土地、流域等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区)、城市新区的总体建设及具体项目;
(九)国家及省、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环保批文的办理流程
一、先和当地环保局沟通,确定环保类型,需要备案还是批复,需要那种申请材料。
二、找一家当地的环评企业,撰写环评报告书或者环评报告表,然后提交环保局。
三、由中介企业提请召开专家评审会。
四、如果专家会通过审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环保局等待批复。
五、拿到批复后按照环保方案进行实施。
六、环评验收,就是项目建成后按照最初的方案进行环保验收。如果有变动还需提请变动,如果变动很大可能环评验收不能通过,需要重新做一次环评。
对于不熟悉的朋友来说,会多跑很多冤枉路,所以建议大家找代办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北京地区的企业,可以咨询在线顾问,获取更多的帮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