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分不清楚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其实他们是同一个证件,只不过现在统一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同时应该怎样去办理。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就需要申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办理。互联网出版业务,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3、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5、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资讯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执照副本
3、企业调档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最少九名编辑证(中级5个,初级4个)和身份证复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训证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证书复印件。
8、CP证书
注:广电总局会实地考察,办公面积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员100以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地点:资讯出版总署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审批时限:资讯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资讯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关于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先容就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资深顾问,获得更为详细的解答,建议委托给第三方办理,这比起亲自办理,会少跑不少冤枉路,而且通过率也高,钱也不会多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