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企业怎么注销
香港企业注销分两种:
企业没营业:
可以直接注销,详细注销流程如下:
1、首先提交撤销申请表(代理商提供,但由董事亲笔签名)到税务局
2、一个月后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同意撤销通知书
3、再向企业注册处提交申请书注销《企业注册注销文件DR1》
4、约二个月后再由注册署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网上公告该企业已经注销
5、公告发出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反对,即可由注册署正式注销;
此外,客户需提供企业名称,及签以下三份资料提交,
(1)签一份“不反对撤销企业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
(2)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
(3)签一份注销文件
企业有开始营业:
要把此企业的账务等补交清楚,就是等于客要做账,把应交、欠交的税交上去(须向政府提交一份核数报告),或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然后才可申请注销。详细的流程如下:
1、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最新商业登记证原件
企业注册证书原件
企业英文章程一本原件
一枚小圆章
董事及股东的签字样版
企业法定文件(D1\D3\R1\R2或者NC1)或者是满一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供年审的周年申报表AR1文件
2、确定企业的状况
确定所要注销的企业是否每年都有年审,做账报税,是否有欠政府费用;
如果有做年审也有做账的只需提供以上资料即可
每年都有年审,但从没做账的,需补交税才能注销,如企业没有到期做帐报税可不用做帐;
没年审也没做账的,需把每年的商业登记证费用,政府罚款补齐,和税交齐才能注销。
3、提交撤销申请表(代理商提供,但由董事亲笔签名)到税务局,
4、一个月后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同意撤销通知书,再向企业注册处提交申请书注销《企业注册注销文件DR1》
5、约二个月后再由注册署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网上公告该企业已经注销
6、公告发出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反对,即可由注册署正式注销。
二、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1、企业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2、企业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3、企业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4、企业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企业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5、企业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6、企业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