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联合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企业、北京佰才邦技术有限企业、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企业、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等企业,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淀联合基金”)。海淀联合基金紧密围绕海淀具有优势的领域,支撑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海淀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功能。
海淀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海淀联合基金合作协议实行。
为做好2019年海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发布《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和《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
2019年海淀联合基金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和前沿项目两种类型,申报均采用在线填报方式,申报期为2019年8月14日至9月27日,分为申请书在线撰写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交和申请材料打印报送三个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书在线撰写提交(2019年8月14日9:00至9月17日16:00)
申请人于2019年9月17日16:00前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申请书网上提交所在依托单位。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书如需嵌入图片,图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等图片格式,不能嵌入矢量图等特殊格式。
3.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9月17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二、依托单位审核提交(2019年8月14日12:00至9月20日16:00)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依托单位应在9月20日16:00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统一提交单位所有电子申请书,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间。
附件:
1.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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