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怎么申报】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支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特发布2019年度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本次支撑申报的对象为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列入北京市科委官网公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或在中关村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要求:一、支撑企业可持续创新。对成立3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成立),连续三年(含)以上加大研发投入,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超过海淀园统计范围企业2018年度平均水平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撑,最高300万元。其中不同收入规模的企业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
3.上一年度总收入在2亿元到—10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4.上一年度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支撑初创期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内(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超过40%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撑,最高补贴150万元。优先支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颠覆性材料、量子科学等前沿产业领域企业。
三、指标注解。
1、 2016、2017年研发费用是指研发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根据《2018年年报和2019年定报制度》,2018年研发费用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境内研究机构、境内高等学校、境内企业、境外机构)以及其他费用。
2、研发投入强度是指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除以2018年企业总收入(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计算)。
3、2018年新增研发费用计算方法: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
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计算方法:
其中A为2017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6、201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数据计算),B为2018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和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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