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情况下,企业应要办理变更登记?
A:企业的登记事项有变更,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变更登记。未经企业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Q:企业可否将住所搬迁到企业登记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
A:可以,但是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企业迁移登记。
Q:企业拟变更的住所跨企业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应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企业变更住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企业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
Q: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吗?
A:可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Q: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后,其分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变更?
A:不一定。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企业变更登记。